课堂实录的内容应为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、备案的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教材中的具体一课(节)所含知识,应包括一堂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课堂教学的完整教学设计、所用教学课件及教学过程视频。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,可进行后期剪辑处理,在适当环节插入清晰可见的教学资源呈现画面。
一、课堂实录标准
(一)录制要求
1.录制时长。课堂实录统一采用单一视频形式,在视频的后期制作中,应编辑删除与教学无关的内容,时长不应超过35分钟。
2.录制场地。要求录制现场光线充足、环境安静、整洁,避免在镜头中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。有合适的拾音设备,保证声音清晰。
3.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及录制。教师在录制前应对授课过程中使用的多媒体课件(PPT、音视频、动画等)认真检查,确保其文字、格式规范,没有错误,符合拍摄要求。在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,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、清晰。
(二)技术要求
1.画面清晰稳定
白平衡准确,避免画面出现明显色差;聚焦要实,避免画面出现明显模糊;曝光适度,避免画面过亮或过暗;画面水平,避免画面明显倾斜;构图规范,清晰展示课件、板书、实验操作等重点教学信息。
2.声音清晰
声音清晰,无明显噪音、回音。
3.输出技术参数
成品输出成MP4格式(H.264/AVC MPEG-4 Part10编码)。
视频分辨率为1080×720,码率1500Kbps(1.5Mbps)。
音频采用AAC(MPEG4 Part3)编码,采样率128KHz。
二、课件和教学设计标准
1.文档内容:PPT中请勿使用特殊字体,请勿添加视频、MP3、Swf、Flash、宏对象。教学设计中插入对象请勿添加宏,请勿插入除图片外其他任何文件对象。
2.文档格式:支持PDF/rar/zip格式。PPT、word等教师教学资料另存为PDF格式,在“附件”栏单独上传提交。如有其他教学资源,可进行压缩打包上传。
三、其它
课堂教学视频文件名称按如下方式命名:学段年级[学科(版本)]课程名称。